為維護師生健康及學生受教權益,請加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2月1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15863號函辦理。
二、各級學校、幼兒園、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、補習班、兒童課後照顧中心及托育機構(以下簡稱學校)為學生密集且容易發生呼吸道傳染病群聚感染之場所,且目前適逢流感流行季節,最基本且最重要的防疫措施仍是:落實勤洗手、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,及生病在家休息。
三、針對已由衛生單位或民政單位列為追蹤管理之高感染風險對象,均須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相關防疫措施進行健康管理。另由於中國大陸疫情持續擴大,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將會適時依防疫需求公布相關之防疫措施。
四、為有效做好防疫工作,針對學校開學前後之防護建議及健康管理措施配合事項說明如下:
(一)開學前:
1、學校應成立防疫小組,並由校(園)長/班主任(負責人)擔任防疫小組召集人,並召開因應措施會議。
2、請家長主動關心子女/學生身體健康,如出現發燒應通知學校以利監測班上學生健康狀況,並應在家休息避免外出,如出現咳嗽或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應佩戴口罩。
3、學校可利用簡訊、line預先發送防疫通知,提醒家長及學生注意事項。
4、請學校預先盤點校內的耳(額)溫槍、洗手液或肥皂及口罩等防疫用品以備不時之需。
5、寒假期間如有課業輔導及辦理學生活動之進行,相關注意事項比照下列學生在校期間之防護措施辦理。
(二)學生在校期間:
1、主動關心學生健康狀況:學校班導師或授課教師應注意學生是否有發燒、咳嗽或非過敏性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,一有症狀請學生立即戴上口罩以維健康。
2、強化衛生教育宣導:加強勤洗手、呼吸道衛生與咳嗽
禮節,保持個人衛生習慣(如:打噴嚏、咳嗽需掩住
口、鼻,擤鼻涕後要洗手)及妥善處理口鼻分泌物
等,及儘量避免出入人潮擁擠、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
所等衛生教育宣導,並落實執行。
3、常態性環境及清潔消毒:學校教職員工應定期針對學
生經常接觸之物品表面(如門把、桌面、電燈開關、或
其他公共區域)進行清潔消毒,可用1:100(500ppm)
漂白水稀釋液進行擦拭。
4、區隔生病之學生及教職員工:學生或教職員工如在校
期間出現發燒及呼吸道症狀,須戴上口罩,並應予安
置於單獨空間,直到離校。
5、維持教室內通風:打開教室窗戶、氣窗,使空氣流
通,維持通風設備的良好性能,並經常清洗隔塵網,
若環境為密閉空間,應打開窗戶和使用抽氣扇,沒有
必要,盡可能不使用冷氣空調。
6、加強通報作業:如發現疑似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教職員
工生,可通報當地衛生局或撥打1922協助轉診,另如
有其他突發群聚疫情,學校應依規定通知當地教育主
管機關及會同當地衛生機關處理,並應至「教育部校
園安全通報網」進行校安通報。
(三)學校出現確診個案:
1、學校如出現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病例,則與確診
病例一起上課之同班同學老師、共同參加安親班及社
團或其他活動之同學老師均應列為確診病例接觸者,
並由衛生單位開立接觸者居家隔離通知書,隔離至與
確診病例最近接觸日後14天。
2、當學校出現確診病例時,應暫停各項大型活動,如班
際活動、社團活動、運動會等,並取消以跑班方式授
課
五、各級學校/館(所)/園可依個別所在地區及內部環境特性,
自行預先規劃防疫措施計畫,並建立作業流程及分工事
項,確保防疫工作之完備佈建及落實執行。
六、請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相關之防疫建議,隨時
調整相關防疫措施。最新防疫訊息請上衛生福利部疾病管
制署首頁(https://www.cdc.gov.tw/)查詢「嚴重特殊傳
染性肺炎專區」網站相關疫情及中、英文宣導素材。
七、檢附「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整備情形檢核表」1份。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2月1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15863號函辦理。
二、各級學校、幼兒園、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、補習班、兒童課後照顧中心及托育機構(以下簡稱學校)為學生密集且容易發生呼吸道傳染病群聚感染之場所,且目前適逢流感流行季節,最基本且最重要的防疫措施仍是:落實勤洗手、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,及生病在家休息。
三、針對已由衛生單位或民政單位列為追蹤管理之高感染風險對象,均須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相關防疫措施進行健康管理。另由於中國大陸疫情持續擴大,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將會適時依防疫需求公布相關之防疫措施。
四、為有效做好防疫工作,針對學校開學前後之防護建議及健康管理措施配合事項說明如下:
(一)開學前:
1、學校應成立防疫小組,並由校(園)長/班主任(負責人)擔任防疫小組召集人,並召開因應措施會議。
2、請家長主動關心子女/學生身體健康,如出現發燒應通知學校以利監測班上學生健康狀況,並應在家休息避免外出,如出現咳嗽或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應佩戴口罩。
3、學校可利用簡訊、line預先發送防疫通知,提醒家長及學生注意事項。
4、請學校預先盤點校內的耳(額)溫槍、洗手液或肥皂及口罩等防疫用品以備不時之需。
5、寒假期間如有課業輔導及辦理學生活動之進行,相關注意事項比照下列學生在校期間之防護措施辦理。
(二)學生在校期間:
1、主動關心學生健康狀況:學校班導師或授課教師應注意學生是否有發燒、咳嗽或非過敏性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,一有症狀請學生立即戴上口罩以維健康。
2、強化衛生教育宣導:加強勤洗手、呼吸道衛生與咳嗽
禮節,保持個人衛生習慣(如:打噴嚏、咳嗽需掩住
口、鼻,擤鼻涕後要洗手)及妥善處理口鼻分泌物
等,及儘量避免出入人潮擁擠、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
所等衛生教育宣導,並落實執行。
3、常態性環境及清潔消毒:學校教職員工應定期針對學
生經常接觸之物品表面(如門把、桌面、電燈開關、或
其他公共區域)進行清潔消毒,可用1:100(500ppm)
漂白水稀釋液進行擦拭。
4、區隔生病之學生及教職員工:學生或教職員工如在校
期間出現發燒及呼吸道症狀,須戴上口罩,並應予安
置於單獨空間,直到離校。
5、維持教室內通風:打開教室窗戶、氣窗,使空氣流
通,維持通風設備的良好性能,並經常清洗隔塵網,
若環境為密閉空間,應打開窗戶和使用抽氣扇,沒有
必要,盡可能不使用冷氣空調。
6、加強通報作業:如發現疑似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教職員
工生,可通報當地衛生局或撥打1922協助轉診,另如
有其他突發群聚疫情,學校應依規定通知當地教育主
管機關及會同當地衛生機關處理,並應至「教育部校
園安全通報網」進行校安通報。
(三)學校出現確診個案:
1、學校如出現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病例,則與確診
病例一起上課之同班同學老師、共同參加安親班及社
團或其他活動之同學老師均應列為確診病例接觸者,
並由衛生單位開立接觸者居家隔離通知書,隔離至與
確診病例最近接觸日後14天。
2、當學校出現確診病例時,應暫停各項大型活動,如班
際活動、社團活動、運動會等,並取消以跑班方式授
課
五、各級學校/館(所)/園可依個別所在地區及內部環境特性,
自行預先規劃防疫措施計畫,並建立作業流程及分工事
項,確保防疫工作之完備佈建及落實執行。
六、請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相關之防疫建議,隨時
調整相關防疫措施。最新防疫訊息請上衛生福利部疾病管
制署首頁(https://www.cdc.gov.tw/)查詢「嚴重特殊傳
染性肺炎專區」網站相關疫情及中、英文宣導素材。
七、檢附「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整備情形檢核表」1份。